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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论文参考文献怎么写)

时间:2020-07-16 22:21:53 作者:黑曼巴 分类:范文大全 浏览:30

《即使有好的制度也不能高枕无忧本刊专访香港城市大学教授公婷》

这篇文章是一个大学教授论文的例子,也是一个香港城市大学的例子,是一篇关于心灵和制度的大学论文。

采访_华鼎星,本报记者(中国香港)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量打击腐败,抓老虎、打苍蝇,形成高压态势,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日,本报记者(以下简称“季”)采访了香港城市大学教授龚婷(以下简称“龚”),就香港、中国的失败经历等一系列话题展开讨论。她认为,为了继续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失败应该植根于培养和维护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生态。

实现对社会腐败的“零容忍”

记者:谈到香港的经验,你认为香港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低是失败的重要原因。然而,在中国大陆,一些人对腐败有很高的容忍度,比如送礼和接受回扣。你认为这个问题怎么样?

龚:目前,中国的阶段性胜利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人们也可能会问,这种高压会持续多久?更重要的是,它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换句话说,除了打老虎和打苍蝇,我们还应该做什么?

可以想象,重拳出击、猛攻猛虎、强捕苍蝇,一定会产生巨大的威慑力,足以使官员在短时间内“不贪”。此外,当前强调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权力的授予和使用,“把权力关进笼子”是绝对必要的。通过规范和公开权力运作,腐败造成的“漏洞”将在制度中被堵塞,目标是让官员“不贪”。但即便如此,这仍然不够。失败不仅仅在于系统构建或经常被提及的“系统”。因为即使有合理的制度和规定,也会有不符合法律和规定的现象。

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刚刚在1月底发布了2016年腐败感知指数排名。在全球176个国家和地区中,香港的腐败认知排名第15位。作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之一,香港的成功不单止胜于有一个著名的廉政公署,更胜于其反贪污工作有一个稳固的社会基础,即市民对贪污的零容忍。对腐败的零容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崇高社会价值。它也是控制和预防腐败的社会保障。反腐败独立委员会(ICAC)的成功不仅在于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卓有成效的“三管齐下”战略,还在于它努力根除和维持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生态。对ICAC来说,最高目标不仅是铲除腐败分子,而且是实现社会对腐败的“零容忍”,从而根除腐败的滋生地。在43年的努力工作中,不要忘记你的主动精神,营造了一种“不想贪婪”的清正廉洁的氛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大多数香港市民眼中。

ICAC的工作从一开始就与公众的支持和信任密切相关。2015年,我和我的研究团队在香港进行了一次随机社会调查。在接受采访的1025名公民中,93.5%的人说“ICAC值得他们支持”;当被问及是否会遇到涉嫌腐败的案件时,70%的受访者回答“是”,只有10%的人回答“否”,另外20%的人回答“不确定”。这与香港廉政公署估计有70%至80%的市民愿意这样做大致相同。在受访者中,尽管相当一部分人同意“腐败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但绝大多数人表示,他们无法原谅官员利用腐败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即使这些目标是合法的,同时他们也不同意流行的说法“腐败是一种润滑剂,可以加速政府运作”。

原谅* * * * * *是不现实的

注:赦免理论是一些专家根据中国当前的腐败形势提出的。但是,在人民中间,因为他们对* * * * * * * *,他们f

公众:赦免理论缺乏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实证支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值得商榷。从理论上讲,“赦免论”的基本理念是赦免* * * * * *的原罪,解决腐败的“存量”问题,从而集中力量解决腐败的“增量”问题,加快廉政建设的步伐。它甚至表明善良和威望可以得到同等的重视。赦免作为一个“胡萝卜”来换取* * * * * *支持失败的改革。我认为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存量”的解决不能与“增量”的解决对立。腐败现象确实很严重,但它会影响工作的推进和廉政的进一步发展吗?解决“存量”和解决“增量”应该目标一致,相辅相成。例如,解决库存的警告功能可以减少腐败的增加。因此,解决“库存”和解决“增量”可以用双手完成。第二个问题是* * * * * *不能与改革需要依靠的进步力量相混淆。改革依赖于公众的支持。赦免* * * * * *将彻底动摇反腐败的社会基础。也就是说,人们的信心和信任,人们必然会认为政府已经向腐败妥协,从而怀疑政府战胜的诚意和决心。此外,赦免* * * * * *将对社会价值观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它将向社会发出一个错误的信号,使人们认为腐败是可以原谅的,也可以被法律赦免。这可能导致对与错的概念混淆,法律意识的丧失,绝望,以身作则,以及社会对腐败的零容忍。简而言之,赦免* * * * * *有极高的政治和社会成本。

从实际情况来看, 这也是一个是否有必要和可行去原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甚至可能不现实。 目前,腐败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从物质腐败到非物质腐败。权力和金钱交易,权力和颜色交易,权力和权利交易都包括在内。腐败手段越来越隐蔽。权力和权利交易不一定涉及金钱。一些* * * * * *收受大量贿赂之多,以至于他们甚至记不清楚。用一刀切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例如,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1989年颁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知》,虽然规定“凡在规定期限内自首和坦白的腐败分子,一律从宽处理”,大赦的效果远远低于预期。在接下来的几年里,* * * * * * *愈演愈烈,腐败继续有增无减。

香港历史上曾有过部分大赦。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香港公共部门(尤其是军队)的腐败和贿赂非常严重。反腐败独立委员会成立后不久,腐败得到了有力打击,引起了犯罪集团的抵制。一些习惯于无节制权力的警察不理解甚至抱怨廉政公署的反腐败行动,导致数千起街头游行。权力过大的廉政公署对抗。在英国统治下的香港社会的稳定发展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当时的总督麦理浩颁布了部分大赦令,暂停对1977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腐败案件的调查,但涉及司法程序和涉嫌特别严重罪行的案件,或被解职并逃往海外的案件除外。大赦是部分的和有条件的。由于部分大赦,约有600人免于调查和起诉。100多人没有获得大赦。后来,香港政府清除了一些腐败分子,迫使他们退休。虽然这只是香港整体反贪污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但仍多少影响了一些ICAC市民的信心。这反映在ICAC随后进行的民意调查中。为此,ICAC立即发起大规模动员,以重新获得公众支持,并派出社会关系部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地向公民解释ICAC的工作。他们加深了对ICAC的认识,大力推广诚信的概念,并向市民展示他们建设廉洁社会的决心。通过他们的努力,ICAC很快恢复了公众对其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注:你提出,即使在良好的制度设计下,腐败也将取决于特定的生存和发展的政策环境,即“腐败的非制度根源”。你能举个例子吗?如何消除这种腐败?

龚: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非常复杂的。腐败的根源有很多解释。我曾提出区分“制度根源”和“非制度根源”的观点。前者是制度缺陷造成的腐败,也就是说,制度的缺失让腐败分子得以利用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好的制度下,他们可以高枕无忧,腐败不会发生。研究腐败的非制度根源就是告诉每个人,即使在一个好的制度下,腐败仍然会发生。这是需要特别警惕的事情。

这里我将以政府采购为例来说明腐败的非制度性原因。众所周知,中国先后在2000年和2003年出台了《招投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部法律,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它们不仅规定了招标的原则、范围、方法和程序,还规定了政府采购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后来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可以说是。早在本世纪初,我国就建立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政府采购招标制度。然而,在这种体制下,一些地方的腐败并没有得到遏制甚至加剧。这些问题的出现显然与正式制度无关。这要求我们找到腐败的非制度来源。事实上,在合法性的幌子下,采购过程中有许多隐藏的规则,支配着腐败活动。例如,在投标之前,采购单位设定目标企业。投标前,企业将与采购单位达成“合作”意向。在投标过程中,明确了产品类型,缩小了投标信息的范围,提高了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有意披露了投标信息等。正如新制度主义学派所说的那样,这种隐藏的规则构成了社会现实生活中非正式但常规的行为模式。它们被称为非制度性腐败来源,因为它们在国家界定的制度框架之外是有效的。虽然不成文,但它们被广泛接受,甚至在更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并削弱正式制度的权威。

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有良好的正式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即使

记者:预防和惩治腐败一般有两种方式。在香港,大学和政府都非常重视诚信教育和预防腐败。请谈谈香港大学诚信教育的一些好做法。

龚:香港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例如,所有的学院和大学都设立了“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大使”项目,该项目成立于2007年。从那时起,优秀的大学生被邀请通过自我注册,面试和选拔。“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大使”与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密切互动,参加领导能力培训营,提高对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工作的认识,并提高组织活动的能力。完成培训后,向学校提交一份计划。根据该计划,所有高校都组织了廉政教育活动,并组织了廉政宣传周。与此同时,以廉洁和诚实为主题的各种讲座和摄影展也在举行,以吸引学校内外大量的年轻人。

例如,在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们提出了他们自己的创造性口号,“城市”(城市大学,诚信,成功)和“让诚信起飞”。现任和前任廉政公署大使也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他们都是香港“爱——诚信”组织的成员。本组织举行年度聚会,组织暑期志愿者和交流小组举行“青年峰会”和其他活动,并就诚信问题进行跨学校和跨地区交流。目的是进一步发展反腐败大使的热情和动力。该组织目前有500多名成员,这不仅有利于反腐败工作,而且对培养青年人作为未来领导人应具备的人才具有积极意义。

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为逐步形成“不腐败”的氛围付出了巨大努力。然而,要实现“不能腐烂”和“不想腐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巩:是的。要完成这个“三部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不敢贪婪到不贪婪,再到不想贪婪。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第二步和第三步只能在第一步完成后进行。“三管齐下”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以香港的情况来看,如果香港比ICAC或ICAC的“三管齐下”更好的话,是的,这是不对的。惩罚、预防和教育战略被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广泛采用。但是它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不起作用。例如,从1952年到2014年,亚洲国家和地区总共建立了29个反腐败机构,其中只有香港廉政公署和新加坡腐败调查局取得了成功。我认为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在于它在三个层面的支持:法律支持、制度支持和社会支持。这三个因素使ICAC保持不败。它也确保香港作为一个清洁社会的可持续性。即使是近年来,前政府高官也出现了一些“情况”,但香港人和香港以外的人基本上都没有怀疑整个社会的诚信。

大学教授论文参考:

大学物理杂志

大学论文题目

大学物理论文2000字

大学心理学论文

大学职业规划论文

大学心理学论文

本文综述,本文适用于香港城市大学和放心系统撰写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大学教授、相关大学教授的开放报告模式和学术论文标题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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