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是什么意思(对跨国企业在华涉税审计要点分析)
[摘要]近年来,大量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资本弱化、利用互联网和政策,税收优惠等手段转移利润,严重侵蚀了我国税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文主要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华避税的主要方式,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要点。据统计,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中国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或合资合作公司,以寻求更大的市场空间,赚取更多利润。因此,有必要对对跨国企业在华审计的重点进行分析。
[关键词]在华跨国企业;“避税”;关键审计点
据统计,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中国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或合资合作公司,以寻求更大的市场空间,赚取更多利润。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税收法规已经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许多优惠政策。例如,根据北京市京, 地税局市地税(1995)573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内的企业和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然而,笔者所审计的许多跨国公司的经营成果却是相似的:连年亏损,不缴纳所得税,股权危机,总是大量注资。因此,有必要对对跨国企业在华审计的重点进行分析。
一、跨国公司在华“避税”的主要方式
(一)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转移收入和费用
一般来说,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方式有几种:
1.商品交易采用非市场价格
外商在与境外关联企业的购销业务中控制商品的购销权。采用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正常交易价格的定价标准,通过降低产品出口价格和提高进口原材料价格,将企业利润转移给海外子公司。虽然跨国公司增加了流转税的税负,但它们可以逃避巨大的所得税负担,享受高额利润,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2.外商虚报和夸大海外劳动力成本
在中国,外国投资者通过虚报或伪造境外劳务费用,或以技术援助费、服务费、专利权使用费的名义,收取大量的R&D费用和税前营业费用,以增加企业的产品成本,将利润转移到境外。甚至一些跨国公司将设在内资关联企业的R&D部门转移到外资关联企业。
3.在机器设备的购买、销售和租赁中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在中国,外国投资者通过控制机器设备的销售价格和使用租金,以及在对,转让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等无形资产所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来施加影响,从而增加对关联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一些外资企业甚至利用虚假的M&A合同,虚构未实际支付的未来机器设备的购销权,收取无形资产、虚增资产、虚增权益和虚增摊销费用。
(二)资本使用弱化
当跨国公司进行跨国投资时,它们通过高负债和低投资来削弱资本,从而增加利息支出和转移应税收入。
(三)使用电子商务软件进行境外采购和国内使用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避税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跨国投资者所采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发布和安装软件以及在海外购买软件供国内使用。例如,世界上最大的图像处理软件公司奥多比在2006年1月对对的60家跨国企业在中国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尽管这些企业都使用奥多比产品,但只有10家企业通过中国的奥多比分销商购买软件产品
这种海外采购和国内使用的做法不仅逃避了中国政府机构的监管,也造成了中国软件盗版率统计的失真。此外,中国的外资企业也可以通过海外采购和国内使用这种方式,帮助软件销售企业降低本应在中国缴纳的增值税,这很容易抵消了政策在中国立即实施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抵消了各级政府支持民族产业的长期努力,影响了法规,政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了大量税收流失;我们以不合理的低成本获得了与国内企业相同的软件产品,这违反了市场公平原则。
(四)利用我国税收征管中的漏洞进行避税
我国国家税收规定,法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待遇。由于规定的减免税期是从利润年度开始计算的,一些外商想方设法拖延利润年度的到来,使企业长期处于免税状态;或者在减免税期满后,尝试将原有的部分企业分离出来,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享受新的减免税期。
一些外资企业也利用了税务检查的漏洞。例如,北京市严格规定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试验区,只有在试验区内经营的企业才能享受政策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有些企业位于注册,试验区,但实际经营地点不在该区。
二、对跨国公司在华审计要点
为了保护税源,维护国家权益,实现公平税负原则,充分发挥我国涉外税法在鼓励外商投资方面的作用,有必要加强对对外商投资的涉税审计。审计要点如下:
1.对于对,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避税,税务机关的审核方法主要如下表所示。
4.围绕银行资金结算审核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交易形式,也有支付行为。目前,电子商务中主要有三种支付方式,即信用卡支付、电子货币支付和客户账户支付,它们都离不开银行。因此,我们的审计应侧重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电子文件。
5.加强纳税申报制度和执行情况检查
例如,针对对,国内使用的海外采购现象,首先,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法规,法规,并可向在华的外国软件企业发出正式通知,明确要求在华安装和使用的所有计算机软件产品应由外国软件企业或其销售代理在华进行交易。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违反国际贸易惯例,巴西政府也采取了类似措施。其次,在对的外国软件企业或其销售代理必须在中国完成交易并进行纳税申报。审计工作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在做事情之前预测纳税情况,并在事后对纳税申报进行审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他们将受到严惩。
此外,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关联企业的价格、收入、支出和成本应确认为关系正常的企业。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纳税人有义务提供延伸的税收信息,并要求其根据当年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关联企业的相关情况申报自己的税款。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他们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