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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委托代理关系(风险投资中的委托代理研究)

时间:2020-09-04 07:48:04 作者:黑曼巴 分类:范文大全 浏览:25

[摘要]本文全面回顾了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演变过程和新发展,并结合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现状,从风险代理的角度对对风险投资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启示[关键词]委托代理理论对风险投资的启示一、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及主要观点(一)国外研究现状美国等人由于发展风险投资的悠久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风险投资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凯伯凯布尔和谢恩,1997)提出了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但该模型没有考虑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中l吉

[摘要]本文全面回顾了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演变过程和新发展,并结合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现状,从风险代理的角度对对风险投资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启示[关键词]委托代理理论对风险投资的启示一、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及主要观点(一)国外研究现状美国等人由于发展风险投资的悠久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风险投资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凯伯凯布尔和谢恩,1997)提出了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但该模型没有考虑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中l吉本斯于《博弈论基础》年在对, 中建立并分析了基于知识和创新能力的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Gompers(1993)在他的博士论文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 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管理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一个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管理团队的回报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管理团队(风险企业)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的管理团队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运营企业流程中,中获取更多的个人利益,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契约中中将部分控制权分配给风险投资企业(与所有权分配无关),以提高投资效率,即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14]此外,萨尔曼(萨尔曼,1990)、勒纳(勒纳,1994)、勒纳和罗德尼克拉克也对中对风险投资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2)国内研究现状国内学者已经开始吸收委托代理理论的成果,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2001)在中《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在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价值和风险投资企业及其管理团队的个人利益。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在中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国家依赖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不必完全对[15]黄美龙(2001)中, 《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详细分析了有限合伙制和风险投资中,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的异同。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的主体,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了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将我国风险投资的主体转变为私人机构或个人,建立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16]张帏和姜彦福(2003)在中, 《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不能很好地解释中风险企业的实际现象。

基于风险资本和风险企业管理团队人力资本的特点,运用Tirole(2001)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往往难以获得风险资本的原因,并引入了连续控制权变量。对对模型进行了扩展,得到了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资本而必须放弃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管理团队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个人非货币性收益的规模以及管理团队的声誉等诸多重要因素对对风险企业在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从静态角度来看,风险企业管理团队的控制权随着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增加,随着运营企业个人非货币性收益的增加而减少;从动态的角度来看,随着风险企业管理团队的人力资本逐渐成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也会相应减少。同时,本文进一步分析了中,风险投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中风险投资所采用的治理机制应该是一种特殊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现状以及风险企业管理团队的能力是否能够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17][18]田增瑞(2001)在中《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代理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用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合同,以转移风险。[19]南立新和倪正东(2002)在中, 《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对,的大量实际调查,认为委托代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签约前隐瞒信息和签约后隐瞒行为,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限制。分期投资等。[20]此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也对对代理风险的控制和激励进行了研究。第二,一些启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而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的特点:(1)从风险代理和分担的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代理关系。国内外研究主要借鉴委托代理理论关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代理关系,研究代理人的代理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内容设定中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仅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配、代理人(风险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如何通过投资前尽职调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一致问题。然而,它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和维持机制,缺乏对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尤其是对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主线和中风险代理问题的系统分析。对风险投资中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与中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可能有所不同,对的实践也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代理和风险资本共享的角度出发,将风险资本委托代理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的分步代理和高风险分担与中代理在关系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激励相结合,有助于更全面地解释风险资本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

(2)研究范围和对对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从风险代理和分担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看到风险的逐步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此,研究范围应包括从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代理过程,重点关注A级和B级代理关系的特点以及与整个代理关系链的关系,从而解释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的角度来看,为了满足风险代理、分担和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相关者采用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和互动关系来适应风险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这表明对风险代理效率的提高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制。因此,对和象应的研究范围是从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的代理关系链,而对个人则像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一样,从而为风险投资的委托代理关系提供了清晰的研究载体。(三)研究方法国内外学者对对风险投资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中外发展环境的巨大差异,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国外发达国家,有关风险投资的相关信息和数据难以获取。因此,国外纯粹的理论研究可能不完全适应中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经验通过操作比较给了我们启示。因此,在研究对,风险投资的委托代理关系时,可以考虑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用一定的调查和统计等方法,并结合笔者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本文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共性的基础上,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阐述了委托代理关系的特点和我国风险投资中代理关系的行为过程。(4)研究内容的拓展。在考虑风险代理的条件下,打开了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三个“黑箱”,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对风险代理的代理效率传导机制和各种委托代理关系路径下的激励约束机制。2.研究风险投资效率与委托代理风险代理效率的相关性。委托代理理论在中风险投资中的应用和研究是对企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条件、层级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效率、对风险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委托代理关系路径下的代理效率的拓展。3.委托人和多代理人在对进行探索性研究。中国风险投资市场中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企业也可能存在“客户缺位”和“激励机制缺位”等问题。对风险分担的影响将决定风险代理效率的传导机制。多代理人可能是某一区域内相关行业的企业,或有产业链关系的企业,或企业内部治理过程中中团队成员的选择问题,他们的互动机制,代理关系效率和相互监督成本,以及可能出现的“代理人缺位”问题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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