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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成员有哪些待遇(我亲历的1947年民盟被迫解散的历史)

时间:2020-10-25 22:28:57 作者:黑曼巴 分类:范文大全 浏览:18

今天,经过30多年的拨乱反正,仍有一些年轻的历史学家不顾历史事实,继续伤害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70多年的“民主同盟”,这对多党合作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国民党,反动派对被迫解散民盟总部,张澜被迫签署解散公告并坚持斗争,民盟盟友转入地下,民盟总部得以恢复。中国民主联盟一贯倡导民主、和平、团结和统一。最近,政府宣布民盟是一个非法组织,活动被禁止。

今天,经过30多年的拨乱反正,仍有一些年轻的历史学家不顾历史事实,继续伤害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70多年的“民主同盟”,这对多党合作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

今年我已经92岁了,我正处于全盛时期。我想,如果民盟的某些东西没有被写出来,对将不会记得历史,对将不会记得为革命而牺牲的民盟烈士,对将不会记得为建立民盟而努力工作的民盟前辈

解放后,民盟的解体受到了康生和陈伯达,片面歪曲历史的极左思潮的影响。在编辑《毛泽东选集》时,在第四卷《关于情况的通报》的注释中,说“民主同盟的一些动摇分子宣布解散民主同盟并停止其活动”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因此,民盟长期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有些人听信道听途说,传递虚假,违背历史事实,这极大地伤害了他们与中共和并肩作战的忠实朋友。

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对,同志对这一注释进行了修改。他们查阅了与这一事件有关的历史文件和资料,并采访了亲身经历过这一事件的有关同志。国民党,反动派对被迫解散民盟总部,张澜被迫签署解散公告并坚持斗争,民盟盟友转入地下,民盟总部得以恢复。

最后,中央文献研究室对《关于1947年民盟军部被迫解散的《毛泽东选集》、——第二版注的考订》(原载《瞭望周刊》,1991年第26期)作出了结论。最后,结论明确宣布:“上述事实充分表明,张澜,作为民盟,中央委员会主席,一贯坚持民盟的政治纲领,在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中立场坚定

作为证人,我想详细回忆一下当时的历史事实。

由于民盟拒绝参加傀儡国民大会,他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憎恨,矛盾日益尖锐。

1947年7月4日,国民党政府发布了《全国总动员抗击失序》,蒋介石发表了《抗击失序与建国》的讲话。为了捍卫民主和正义的事业,民盟仍然坚持其最初的想法。

七月九日,我父亲代表民盟,发表讲话,严厉批评“总动员令”,使国民党反动派和民盟的矛盾不相容。

国民党内政部, 董显光,发言人抨击民盟“走土匪”、“走中共",地下路线”,捏造许多谣言,指责民盟参与“叛乱”,为迫害民盟制造舆论。形势十分紧张。特工经常在我父亲的住处附近活动。四川的朋友们建议他回到川,考虑民盟的未来和他的盟友的安全,他决定坚持在上海的斗争我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在他身边度过,他的强大和不屈的性格今天仍然困扰着我。

当时,我和父亲与银行员工住在永嘉路, 益里八号和河城银行的一个小宿舍里。

这时,中共在南京的中央办事处已经撤到根据地,1947年3月7日,它被移交给民盟,接管其在南京和上海的房地产。民盟总部迁到了位于梅园新村30号的中共办事处。而上海的一些民盟领导人前往马斯南路上海的前中共办公室工作

住在上海的民盟中委经常去吉利参加聚会。10月下旬,警方突然包围了马斯南路的民盟办公室。同时,位于民盟, 南京的总部也受到了监控。留在南京,的罗隆基,中委,来到上海报道,讨论对政策,间谍紧随其后。虽然我父亲知道环境很危险,他的生死未卜,但他泰然处之。他让我每天下午陪他去散步,间谍也跟着去了。

10月27日上午,民盟在沪, 中委, 沈钧儒, 黄炎培, 章伯钧, 史良, 叶笃义和10多个人聚集在我父亲的房间里开会,以查明情况,抗议间谍监视,并保证。决定派代表黄炎培,叶笃义和罗隆基在南京与国民党谈判,叶笃义当晚先走,黄炎培第二天乘早班火车。据报道,内政部, 国民党,的董显光,发言人在报纸上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并“按共产党在后方的处置办法处理”。我父亲也看了报纸,不能联系他们。当汽车到达南京,时,罗隆基和叶笃义正在车旁等候,三人急忙赶到美国大使馆去见司徒雷登公司,告诉他们蒋介石已经下令解散民盟,他不能改变。

后来,上海警方强行占领了马斯南路,的民盟办事处,迫使该办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沈钧儒和几个同志也搬到了吉利,大家都在等南京的消息

11月4日,黄炎培,罗隆基和叶笃义在特工的“护送”下返回上海。大批间谍立即聚集在我们家楼下的客厅和前门。

11月5日上午9点,我父亲把沪,中央委员沈钧儒,黄炎培,罗隆基,叶笃义,史良,张云、川和陈新桂,叫到身边,在他的膝上做了记录。解放后,民盟,发生了内部纠纷,他把唱片移交给了周新民。唱片移交给周新民,后,它就像一艘正在下沉的船。)在吉利开会。出于某种原因,章伯钧在上海没有参加会议,然后他没有和香港道别就离开了

会上,黄炎培首先报道了南京和国民党,之间的谈判,罗隆基和叶笃义相继发言。他们在南京的争议在于民盟对其法律地位的坚持。如果国民党政府想要禁止它,它必须公开宣布解散命令,而国民党想要民盟自己宣布解散。如果民盟不自行宣布解散,它将在民盟,逮捕所有中委人,其所有盟友将进行登记。蒋介石派他的密友、中央军委主席陈立夫,去处理此事。大约有三个人在陈立夫,谈论迫使黄炎培进屋并写下解散“公告”,这份公告立即被交给陈看。临行时,他特意让他把公告稿带回上海,并召开会议予以通过,由张澜主席签字并发表,不可更改。如果改变了,就不算数了。民盟的所有中委人都将被逮捕,全国各地的盟友都将被登记。

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民主联盟一贯倡导民主、和平、团结和统一。不幸的是,战争灾难越来越严重,这里的人们只有悲伤,没有为国家服务的空间。最近,政府宣布民盟是一个非法组织,活动被禁止。当宣传委员会常务委员黄炎培,从沪前往京与政府商讨善后事宜时,经政府建议,善后措施如下:(1)政府已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希望民盟自行终止,解除责任人的责任。(2)关于房屋.(略)。常委会委员黄炎培,答复如下:“(1)由于民盟被政府视为非法组织,它只能通知其盟国停止其活动。接到通知后,其盟友今后发表的任何评论都应由个人负责。(2)关于房子的每一点都应该遵守。(3)所有当地成员都免于注册,并享有所有法律自由。(4)凡被政府认为有违法行为或因该案首先被逮捕的地方联盟成员,应由政府依法处理。如果没有共产党员的证据,不采取对付后方共产党的办法,则上述第(二)、(三)、(四)点是否可行,就要说明。”。到报纸上发表的各种文件中,有许多指责民盟,的东西是与事实相反的。在这个时候,不建议争论。(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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